20週年紀念日快樂
(國三畢業旅行中的我們)
20年,你覺得你可以做哪些事?
如果生一個孩子,養20年,他已經成年,讀完幼兒園、小學、國中、高中到大學,可以喝酒、開車、投票、工作、結婚、生子了。
我和老吳在2003.9.21那天在一起,所以今天,是我和老吳交往「20」週年紀念日。我們還沒40歲,代表我們在一起的時間,比還沒在一起的時間還久呢!
嗯~仔細想想,真的好久…好久…了喔!過去的回憶歷歷在目,國中只是普通同學,高中是最好的朋友、曖昧時期在批踢踢寫信到廬山和陽明山玩,然後一開始就是台北和台南遠距離戀愛三年。交往初期很常爭吵,因為他不是浪漫貼心的男友,我是他的初戀,沒有一個前女友幫我先訓練,習慣單身的他,常常把我忘記,而我年輕時是只想天天和男友膩在一起的戀愛腦,我的前男友和我一樣是話癆,所以把我慣壞,跟老吳在大學這三年交往我感受到比較多的是寂寞,青春的少女情懷,參雜了對人生的迷失,讓我流了很多現在大齡女子看起來很莫名奇妙肖神經的淚水。
有一年暑假他去美國遊學一個月,他跟新朋友們玩得很爽,我一個人在台灣很孤單,朋友們都出國了或各有安排,我無聊到去學校暑修統計學還什麼的打發時間。好不容易等到他回國,他還是依然跟他們玩到忘我,我對他來說是那個有點討人厭的負擔。我們短暫分手了,我很傷心,每天都會走去他家樓下附近看看,我口裡唱的都是五月天的溫柔。也不知道後來怎麼了,也許是他回心轉意,又或是他有點於心不忍,我們好像分開不到一個禮拜就又再復合。
大學最後一年,我們各自衝刺自己理想中的研究所考試,兩個人幾乎都在補習和唸書,見面的時間比較少,很幸運地是我們都考上心中的第一志願。他回來台北念書,我們結束三年的遠距離戀愛之後,吵架的次數就越來越少了,因為我們能和對方見到面就吵不起來了。
等到他去當兵,我開始工作,再次進入不能常見面的關係狀態,我們的內心又受到擾亂。上一次淡掉的是他,這一次淡掉的是我,說了很多的謊,他選擇原諒和絕口再不提。曾經都受過傷,我們還是選擇彼此在一起。
26歲時,他準備要去美國讀書一年,這次他知道不能放我一個人在台灣了,因為我們兩個只要在一起就沒事,分開就很有事(笑)他有一天突然問我以後會不會生小孩?他明明知道我討厭小孩還要問!我知道這個問題現在看當然很合理,不先聊聊彼此對未來的看法,怎麼知道能不能組建家庭呢?但我那時候還年輕,厭孩症很嚴重,我對婚姻的看法都很負面了,更不要說小孩這被我視為女人自由與生命的殺手,我從小,就沒看過幾個女人生完小孩還是漂亮的、快樂的、和老公幸福的。
所以我直接一秒跳腳說:「我怎麼知道?怎樣?我跟你說我不想生,你就要跟我分手嗎?是的話,你就現在分手,需要生小孩機器就去找可以幫你生小孩的就好了啊!」(原話就是這麼嗆)他說不是,他只是想先知道,我有沒有「可能」會生小孩?我依然很怒,直接回他:「可能?如果我現在跟你說,好啊我可以生,然後到時候我打死不生,請問你是可以拿我有什麼辦法?你現在是有先跟我求婚嗎?問我要不要生小孩?好笑誒!以後的事我怎麼會知道?現在回答你有意義嗎?以後怎樣我不知道,你現在問我,我就是跟你說我不想生!如果你要因為這個跟我分手,那你自己去考慮一下。」(抱歉,我生氣起來就是這麼派)
這通電話當然就是在我怒火可以燒掉整座山中結束。後來這件事好像就不了了之,沒有再討論。也許他想說緩一緩再問,或是想想暫時似乎也沒有其他人選能結婚生小孩,又或是為了這就倉促分手有點荒謬,也有可能別人人生歷練告訴他,女人這些想法是會改變的先不要急(看看,最後我幫他生了三個小孩呢!)。總之,我們最後還是決定一起去美國,畢竟如果我沒有一起去,那不適合遠距離的我們幾乎就等於要宣告分手了。
原本他們家有想說是不是應該要先給我一個名份,先訂個婚再帶我出去,因為我是為了他去當高級書僮陪讀,到時候一定會住在一個屋簷下,怕沒有名份,有些傳統的人會覺得對我名聲不好什麼的。結果我爸媽超酷的說不要,因為他們知道我非常地嬌氣,不僅不會煮飯,也不會洗衣服和打掃,關鍵是脾氣還很大,萬一我去美國,不爽幫他洗衣服、煮飯,兩人沒辦法一起生活怎麼辦?這樣還要回台灣辦離婚,不是更不好!倒不如清清白白地去,讓我的人生留點餘地(大笑)(還記得我拍下我在美國開伙的黑暗料理圖片給我家人看時,我妹驚呼:「你敢轉開瓦斯爐了!!」(從我弟小學五年級會開火以後,就是他在煎蛋給我吃了)
那一年,我申請了一個語言課程,每天學學英文,體會一下在國外大學唸書卻又不必再準備考試寫報告的日子。感謝他帶我去紐約和芝加哥,認識了一些好朋友,吃喝盡可能地節省開支,然後在假期時在美國開車到處玩。那一年,是我人生最最自由、最快樂的一年,也是他和我正式求婚的那年。
然後,後來的事,你們都曉得了。回台灣辦婚禮、去日本和上海工作,陸續生了三個小孩。除了剛結婚時,因為東京的房子超小(19平方公尺)住得很抑鬱,在日本那兩年一直沒有懷孕,彼此壓力很大比較不開心之外,其他的時期我們都過得很幸福,結婚這麼多年來也幾乎沒吵過幾次架。
先交往七年,又再在美國同居一年才結婚,我覺得我們已經磨掉了彼此相處不適合的稜角,學會如何與對方共處。他從一個凡事悶在心裡不說、不善溝通又不體貼浪漫的差男友,變成能和我直接把話說開、成熟能擔責任,又會突然帶回一束花回來給我驚喜的好老公。我從一個公主病變成女王病(啊,不是),是我從年輕時一個很雙魚又很牡羊那種黏踢踢又嬌滴滴的暴戾女孩,進化成一個理性over感性、獨立到什麼雜活包含三個活口都能獨自應付的中年女子。從快20歲走到快30歲,經歷8年愛情長跑的磨練對日後再12年的婚姻關係真的很有幫助。
我也很感謝我在上海接觸基督教之後,讓我又更多地學習如何包容與體諒老公,並且對我身為妻子與母親的本分和榮耀感到認同與滿足,進一步讓我們的夫妻關係更好,更甚以往,特別是在離婚當道的環境中,更顯得彼此感情難能可貴,而越發珍惜。
就像有一天睡前聊天時他和我說的:「妳就是我的回憶資料庫,換作是任何一個女人都沒有辦法和我分享從國中去衝刺班唸書、高中聯誼、大學社團等等,所有人生的大事都是我們一起經歷的。她們不會知道家裡巷口廟前的福客多或小漢堡,他們不會知道圖書館的怪人們,也沒有一起去打籃球和桌球的回憶。」我們人生中大多數的回憶已經緊緊交織在一起,密不可分,也堅不可摧。
親愛的老公,雖然在交往20週年這天,你放我一個人在上海一打三,自己去法國和兄弟放風還忘記這個節日真的很欠打,但我還是要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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